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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时间:2024-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29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全面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示范带动全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本次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深研细读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鼓舞信心干劲。交流讨论环节,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争当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新成效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

1


要突出政治自觉

从融入和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高度,从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党纪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以铁的纪律筑牢政治忠诚。


2


要明确学习目标

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中之重的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逐条逐字学,加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压实学习责任,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3


要注重学习实效

坚持以行践学,将纪律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常抓不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会议要求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压实学习责任,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和组织监督,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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