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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办案质效 提高管理水平——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时间:2024-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全面加强检察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0月24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建民主持会议并对全院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决定和应勇检察长讲话精神,学习了最高检发布的《聚焦高质效办案,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文,并专题分析研判2024年前三季度检察办案质效,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的具体措施。会议强调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评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重视检察管理工作。实行检察管理是最高检在着眼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尊重司法规律、保障司法权威的前提下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成绩;院党组成员、部门主任不仅要抓案件的管理,也要抓人的管理,要提纲挈领,掌控全局,有效调动各自分管及部门人员积极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最终完成共同的工作目标。

二要提高文书质量。深入查找文书方面问题,靶向发力,注重细节逻辑、注重严谨规范,要增强管理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提升对文书质量的把控能力,依法高效规范制作文书,对文书做到深学细研、追求极致,保证法律文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语言表达等方面都规范准确。使精品、优质文书成为高质量办案的重要抓手,以法律文书的高质量助推促进检察办案质效提升。

三要做好案件评查工作。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就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树立全方位、融入式监督理念,做实做强案件质量评查,切实完善全面定期自查、逐级评查和重点抽查等机制,用足用好案件评查这个“主武器”,严把案件“质量关”,以高质量的案件评查倒逼高质效的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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