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燃气事故屡见报端,绝大部分都发生在燃气的使用端,如流动饭店、小吃餐饮等这些人员相对集中的场合、场所,且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其已成为我国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之后的第三大杀手,使得燃气安全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安全话题。
2024年1月,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为有效落实最高检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以党建品牌“检益映丹心”为引领,主动扛起“检护民生”之战旗,组成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建民任主办的检察官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对本区燃气领域用具使用安全及警示标识缺失的情形进行调查,发现辖区内多次重复流通的液化气瓶和燃气灶具外观警示标志完全脱落;液化气瓶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且字体与液化气瓶身颜色一致,辨识度极低;售用双方签订使用安全责任书及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等情况,致使操作使用人员无法清楚识别、了解液化气瓶的警示标志及燃气灶具上的警示说明内容,增加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我院针对燃气领域用具使用安全及警示标识缺失问题,召开由胡建民检察长主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十个行政职能部门及燃气企业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的听证+磋商会。
会上对本案的前期办理情况、监督难点以及整治建议等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各行政机关代表的意见建议,并由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演示在燃气灶具上粘贴醒目警示标识的明显效果,重点就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展开讨论磋商,充分发挥诉前磋商程序司法资源投入少、行政机关易接受、解决问题速度快的优势,增进共识、形成合力,构建了由十家行政单位共签的燃气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机制,充分体现“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
会后,10家行政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对辖区2家液化气加气站约26000个液化气瓶、40余家流动饭店经营户约200个燃气灶具全部粘贴警示标志。并向餐饮企业发放《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提示》1000余张,《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指南》,《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使用倡议书》1500余份,对辖区内重点餐饮企业60余家开展燃气专题培训一次,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70余人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一次,磋商会议效果显著。
为了让法治的“力度”,充分提升民生安全的“温度”,检察长亲自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实地走访,持续跟进监督,对液化气瓶警示标识的粘贴、与燃气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内容,提出完善改进的指导意见,以普法宣传讲解的方式,使充装企业全面打消顾虑采纳改正意见。
下一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护民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以“我管”促“都管”,共同抓好溯源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民生温度、回应民生关切、守护民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