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激励创新良好氛围,4月30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会上,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知识产权在检察工作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情况,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知识产权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深入研讨分析,明确了相关重点工作与具体实施措施,最后共同会签了《协议》。
《协议》内容立足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解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交叉、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围绕办案协作、信息共享、联席会商、专业支撑、法律研究、业务培训、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建立工作机制,旨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更好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日后双方协同做好区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提供了具体遵循。
最后,双方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分析商讨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对今后的工作思路与举措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下一步,晋源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沟通和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保护,共同将《协议》落地落实,打破信息壁垒,构建共治格局,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质增效,打造晋源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样本,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