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4月20日至4月26日为 :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一、现场主题宣传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4月24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在万水物贸城共同开展以“知产律动三晋 检察护航创新”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进企业、进市场、进店铺的方式向商户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答疑解惑,向经营商户重点讲解“何谓知识产权”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表现及危害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知识产权尊重意识、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让“侵权必惩、创新有为”的理念深入人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晋祠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研讨会
晋祠水稻有3300年的种植历史,所产的晋祠大米以七蒸不烂、味美而殊享誉三晋。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25号公告,我区“晋祠大米”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类型,也是一张具备文化传承的地域名片。“晋祠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受法律保护,不仅能保证产品质量特色,还能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地方特色产品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晋祠大米”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4月25日上午,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晋源区农业农村局、晋祠镇、特种农产品协会等单位召开晋源区“晋祠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研讨会。
与会人员重点围绕晋祠大米产业发展,地理标志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分析当前晋祠大米产业的现实困难、制约因素、解决路径等。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融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探索构建“晋祠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多部门协作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地理标志兴,则特色产业兴。下一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晋祠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力晋源区地理标志产品及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走深走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优、更高质效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