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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贯彻《黄河保护法》,全面守护母亲河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积极宣传和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3月31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携手太原市晋源区水务局共同在晋阳湖公园开展了以“贯彻《黄河保护法》,全面守护母亲河”为主题的联合宣传活动。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建民,副检察长兼党支部书记阎文璟以及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和太原市晋源区水务局副局长王文平及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活动开展在晋阳湖公园人流密集区域,围绕“贯彻《黄河保护法》,全面守护母亲河”主题,设置展板开展了《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并邀请过往群众在《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为倡议主题的签名板上共同签名,以及现场宣读《保护黄河倡议书》,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黄河保护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重点法律条文以及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妨碍行洪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主要内容,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和掌握该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切实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到保护母亲河的行动中来,推动《黄河保护法》深入人心。
















活动中,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员先锋队向晋阳湖周边商户发放了《黄河保护法》的宣传资料,并对公园内依水而建的商户讲解了保护水资源的必要性和法律意义。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余人次,营造了《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结束后,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与太原市晋源区水务局就下一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新要求,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深化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监督职能作用,注重生态修复和补偿,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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