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前后,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高峰“四峰叠加”,是森林防火最严峻的时刻。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投身护林防火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担当,为筑牢绿色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一、严密部署,构建责任网格
我院高度重视护林防火工作,第一时间排定值班表、压实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对接包联村,摸清底数,协同林业部门、乡(镇)村干部群众等形成“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护林防火格局,将任务落实到每位护林防火人员,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共同完成春季护林防火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升防火意识
严把入口关,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火源进入林区,筑牢护林防火“安全网”。对包联村住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护林防火基本知识、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引导村民增强护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确保护林安全无事故。
三、加强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组建护林防火巡查队,定时深入林区开展巡查工作。此次在五坡村执勤点开展护林防火值守工作,我院共组织派出干警15批次50余人次,护林防火值守时长达216小时;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巡查力度。4月2日(“一百五”)与4月4日(“清明节”)这两个关键时间节点,我院干警克服困难,凌晨 3:00 到达值守点,对包联村地块、坟头等关键区域进行重点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此次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不仅展现了我院干警的优良作风和高度责任感,也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大护林防火工作力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美丽生态晋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