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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被骗陷困境 喜得救助沐温情——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一起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
时间:2025-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真是太感谢检察院了!不仅帮我惩治了骗子,还帮忙申请了救助金,这日子总算能喘口气了!”近日,我院的12309的大厅里,王某某向承办检察官表达着谢意,将一面印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显真情”的锦旗郑重递上。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满心的感谢,背后更藏着检察机关精准打击犯罪,为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的暖心故事。

为筑牢司法保障防线,切实守护因案致贫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第二检察部积极转变工作模式,今年以来,将司法救助工作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今年7月中旬,我院第二检察部在梳理刑事案件时,发现一起特殊案件:陈某以谈恋爱为由先后诈骗王某某等三名女性76万余元之多的钱财,被害人王某某还与陈某育有一女,而陈某却将诈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原案虽已判决,但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某未作出任何赔偿,检察官由此认为被害人王某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随着调卷及走访等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令人痛心的情况逐渐明晰:被害人王某某与前夫育有两个孩子,离婚后结识了陈某并生下一女,孩子现在15个月大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王某因需要照顾幼小的孩子无法外出打工,遭遇诈骗后共欠款近40万元。更不幸的是,因其前夫患有尿毒症,无法自顾,其与前夫生育的两个孩子目前正读初、高中也需要由其一人照顾,王某某无收入来源,仅靠父母接济度日,家庭生活陷入窘境。

办案检察官掌握到这些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联系王某某并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贴心地帮助其制作、收集递交申请救助所需的材料。经审查,王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法定程序审核后及时为王某发放了国家救助金1.89万元,帮助其暂时缓解了眼前的生活困境。

对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一直以来都是我院重点工作之一。长期以来,晋源区检察院始终秉承“应救助尽救助”“依法合规救助”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对包括困难妇女、残障人士、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在内的涉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为身处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等救助对象纾困解难,帮助他们走出痛苦阴霾,脱离生活困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司法机关的温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同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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