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日蓝天,晴空万里。在太原市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的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听证正在进行。
检察官、当事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旁听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群众等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起共话“家常”,通过接地气的“围炉”听证,实质化解民间矛盾,有效推动社会基层治理。
本案因偶发矛盾引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骑电动车经过被害人居住的小区门口时,被害人驾车驶出小区,二人险些发生碰撞因而引发口角,被害人用拳头击打犯罪嫌疑人面部,犯罪嫌疑人回击,用拳头朝被害人的眼部打去,导致被害人眼部和面部受伤。经公安司法鉴定,被害人眼部损伤为轻伤二级,面部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且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为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特举办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由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旭娟主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潘霞介绍案件事实、证据收集与审查情况等,主持人赵旭娟就拟对李某某做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及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侦查人员针对案件侦查和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积极表态,表示认罪悔罪,并对被害人再次真诚道歉,被害人听后主动表态,承认自己案发时情绪激动,愿意和对方握手言和,获得与会人员的掌声鼓励。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了细致审查。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做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打碎和谐……我们要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检察官在听证会上释法说理,现场普及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法规,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旁听人员增强法律意识。
“围炉”听证的畅所欲言,拉近了检群距离,让基层治理更接地气、更具烟火气,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推广。
民间矛盾的妥善化解,是我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实践。今后我院将积极融入敦亲睦邻、守望相助、和谐共处的优秀传统文化,把释法说理做实做细,以群众看得见、能感受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