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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式”听证,给严冬送来温暖
时间:2025-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希望你改掉自己冲动的毛病,真诚向被害人道歉。”

“你一定要珍惜家庭温暖,好好工作,回报家庭和社会。”

近日,在太原市晋源区晋源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场“进站式”检察听证会正在进行。

本次听证会以晋源街道人大工委、区检察、区法院共同组织的“三官一师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为依托,通过检察官、侦查人员、当事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群众等唠家常的方式,实质化解民间矛盾,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基本案情:

案件一: 本案因偶发矛盾引发,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结算打车费与被害人出租车司机秦某某发生争执,后吴某某对秦某某实施殴打。经鉴定,秦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和轻微伤。案发后,吴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吴某某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秦某某损失,并获得谅解。


案件二: 本案是偷拿家庭成员(近亲属)财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与其弟弟张某乙和弟媳梁某某合租期间,张某甲无意间发现弟弟和弟媳在卧室存放的两条项链和一个戒指(购买价共计约12300元),先后三次盗窃并销赃,获利人民币2888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在家人陪同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张某甲赔偿弟媳梁某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听证现场: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说明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从个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家庭情况、案件背景、赔偿谅解等方面开展“法、理、情”融合的释法说理,同时融入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相关法律法规,用朴实的话语,通俗的语言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危害后果等细节进行提问核实。鉴于两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被害人获得足额补偿,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并同意对其不起诉决定,最终经评议,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吴某某和张某甲均作不起诉的决定。

今后,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以“三官一师一员”活动为依托的“进站式”检察听证会,充分发挥基层高效互联优势,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通过这样接地气、聚民智、解民忧的工作方法,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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