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检察快讯
检察快讯
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在晋源区检察院召开
时间:2017-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815日上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公安局在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有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五部、检务管理部、太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太原市检察院各区、县(市)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太原市公安局各分、县(市)局法制科及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负责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韩少峰、太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队长杨世海、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中杰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各位同志结合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围绕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沟通合作、提升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韩少峰指出,《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设立,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发展开启了一扇窗,为建立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奠定了诉讼法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彰显了刑事程序法的人文关怀,显示了人道、宽容、救赎等诸多良法价值。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价值和意义,如果仅仅停留于立法层面是不够的;真正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的是司法机关树立正确的理念,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专业化思路。

太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队长杨世海表示,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太原市公安局将细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组建专门的队伍、建设专门的场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中杰强调,司法机关应坚持以依法办案为立足点,牢固树立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的原则,规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政策下的特别程序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应坚持惩教结合、惩防并举,将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

座谈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晋源区人民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