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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快讯
我院首次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获采纳
时间:2019-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20191126日,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燕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李某盗窃一案出庭支持公诉。晋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我院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李某盗窃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为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长李晓燕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分析研判近年来同案案件判决情况,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适用法律等内容,就量刑情节运用、量刑计算方法、确定基准刑、确定宣告刑等操作重点难点问题,与法院、律师深入沟通,依法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晋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我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晋源区人民检察院重视精准量刑工作,下一步将对盗窃罪等类案件开展定点量刑工作,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总结量刑规律,提升检察官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在量刑的精细化、准确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切实承担起检察院在指控犯罪定罪和量刑中的主导责任,真正做到量刑建议精准、合理;不断提高被告人对量刑建议的认可度及人民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促使认罪认罚实效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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