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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期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刑刑事案件联合调解培训会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3年8月31日,在晋源区委政法委的安排指导下,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期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刑刑事案件联合调解培训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候立明主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等联调成员单位和各镇街调解负责人、调解员、联络员7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邀请山西省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王俊龙和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景娜进行讲授。

王俊龙以多年来从事调解工作的五个实际案例为切入点,就如何做好调解前准备工作,从而提升调解成功率进行经验分享,强调要注重细节,找准症结,智慧调解。

郭景娜将刑事办案和解与心理学运用有机结合,以“刑事和解如何实现有效沟通”为题,从案件当事人情绪特征、沟通时机、人格特质分析、非暴力沟通核心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为培训人员详细讲解如何针对性的进行有效调解。

参加培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强,接地气、受益深,今后将进一步拓宽调解思路,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技巧,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做实做深群众矛盾化解。

会议强调

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案件常见多发,虽然是群众身边的“小案”,但一个案件影响的不仅是几个家庭的幸福,牵涉的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小案办理不慎,就有可能演变成舆情事件,引发恶性事件。所以说,办好小案能预防大案,办好小案能让群众受益,只有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件小案,才能赢得民心,让百姓点赞。

要注重工作实效,确保方案落实落地。

《联合调解工作方案》施行一年来,在各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化解矛盾纠纷65件,2个案例成功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典型案例并在山西法治报上刊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今后要继续把好的做法坚持下去、完善下去,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协同推进矛盾化解,把矛盾化解贯彻办案始终,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现实隐患和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要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夯实“枫桥经验”实践根基。

矛盾化解需要高素质的调解队伍,举办培训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开拓思路,提升调解人员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今后要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多维度培育能力强、素质高、肯吃苦的新时代人民调解力量。要广纳贤才,扩大乡贤、“五老”等调解后备军,充分有效发挥出社会矛盾调解智囊团、生力军作用,全面激活联动调解动能,推进构建联动共治的新时代多元化解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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