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7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山西考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山西人民的深切牵挂和对山西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过硬作风保障高质效履职。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聚焦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党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第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第二,主动融入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服务保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优质检察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第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优良作风,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更大功夫,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