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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时间:2020-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刑事申诉案件办理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415日上午,我院对贾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此次审查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申诉人户籍所在地村主任共6名听证员参加,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原案件承办检察官、本院检务督察部人员等一同参加了会议。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担任会议主持人。

 

  听证会上,主持人张丽民宣读了听证纪律、程序及议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诉讼过程。在申诉人对申诉内容及理由进行了充分陈述后,主持人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案件承办人以出示证据和播放现场视频的方式,还原案件事实情况,从全案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复查意见。针对申诉人对案件伤情鉴定的异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法医)周健结合本案诊断结论进行了专业解答;针对申诉人对案件法律适用的异议,专家委员会委员、山西大学刑法学教授张天虹结合本案案情进行了详细分析。会议过程中,受邀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依次发言,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进行了发问与评议,并提出了理性、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进行现场封闭评议,15分钟后,听证员代表当场宣读了评议结果:一致认为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申诉理由不成立。复查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将会把听证评议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作出最终的复查结论。 

  本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是内设机构改革之后,由我院刑事办案部门办理的首例申诉案件。采用公开听证会的方式,能够全面听取申诉人的陈述以及鉴定专家、刑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等人的意见,实现了法律专业化和参与者社会化的融合,有效回应了申诉人的诉求和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关切,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参会的人大代表杜金锁对这种公开审查方式十分赞赏:“整个过程中充分给予了申诉人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这样消除了申诉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神秘感,同时也是进行法治教育和宣传的过程,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公开审查听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信访工作指示的具体实践,是倒逼刑事检察业务人员在源头把好案件质量关、提升矛盾化解能力的有益尝试,晋源区检察院将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群众申诉案件的重要措施,借助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方式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真正让人民群众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体会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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