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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办案一线,检察长爱心执法
时间:2017-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意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要求院领导做到既要“手拿签字笔,也要“手捧案件卷宗,淡化领导审批指导办案角色,回归检察官一线办案本色。

 

 

2017930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中杰召开未成年人聂某某盗窃一案不起诉宣告及训诫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是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检察长带头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

 

 

未成年人聂某某盗窃一案既非疑难复杂案件,又非难以认定的新类型案件,只是一起盗窃金额为3000余元的简单刑事案件,但孙中杰检察长高度重视:一是规范执法,保障实体正义。积极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项特殊制度规定。二是,全面审查,追求公平正义。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不仅严格落实聂某某据以定罪的证据,更注重审查、调取聂某某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证据,彰显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三是爱心执法,法律护航青春。在办案过程中,推动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积极促成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积极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亲职教育,引导家长如何处理教育难题;送出检察官寄语,鼓励未成年人以全新的状态回归社会。

 

           

      
   通过孙中杰检察长一丝不苟的努力,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而且将一个失足少年从迷茫的成长路上,拉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完美地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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