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座谈会精神,切实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统一执法标准,7月29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工作部署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建民主持会议,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深入学习,把握要点:
检察长胡建民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市院座谈会会议精神,重点围绕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关键环节,逐项解读市院会议明确的办案规范要求。同时,传达了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对下一步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了加强学习领悟、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等工作重点。
专题部署,健全机制:
会议重点就市院提出的机制建设要求
作出具体部署:

1
设立危险驾驶专门办案组织,深刻把握立法本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2
细化优化案件办理机制,规范起诉与不起诉决定的作出,统一量刑建议提出标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

3
完善审批环节监督机制,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对所有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进行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案件处理不均衡、不恰当。

4
设立专门监督岗位,择专人负责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质效监督工作,实行系统“月巡查”制度。

5
建立季度分析机制,每季度将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项分析,并提交检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对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此次会议既是对上级部署要求的再学习、再领会,更是对我院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工作的再推进、再部署。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学习成效,强化机制运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将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形成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拓展到其他案件办理过程中,推动实现我院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