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务公开    丨   检察要闻    丨   政务要闻   丨   图片新闻   丨   检察风采   丨   队伍建设   丨   以案说法   丨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房某某批准逮捕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6月20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房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 

2022年4月1 日,犯罪嫌疑人房某某从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上海来并后,未及时主动报备并执行隔离措施,刻意规避检查,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者后,在接受医学流调时仍隐瞒部分行程,引起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危险,致上千人被隔离,多个小区、酒店、超市被封控管控,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务公开-本院介绍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指南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检察微平台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版权所有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7号 电话:0351-6592503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